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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福建80后已婚女卢某某伪装成90后单身,骗取男子林某甲和林某甲姐姐林某乙近20万。卢某某被抓获后,卢某某老公出面赔偿林某甲176500元,赔偿林某乙76000元获得两姐弟谅解。近日,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上获悉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卢某某,女,1983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无职业,出生地与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莆田市,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2月20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8日经本院批准,于同年1月12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逮捕。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3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4月份开始,被告人卢某某虚构自己为90后,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林某甲的信任,2020年5月开始,被告人卢某某先后虚构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朋友小孩摔伤需要住院医疗费、退押金给租客等理由骗取林某甲在荔城区等地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132000元。被告人卢某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开销。
2.2020年9月份,被告人卢某某向林某甲的姐姐被害人林某乙虚构自己为某学院教师,并谎称其有能力帮林某乙介绍到某学院医学院参加工作。2020年9月15日开始,被告人卢某某向林某乙提出找关系送礼需要用钱为由骗取林某乙在荔城区一办公室内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61000元。被告人卢某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开销。
2020年12月19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在荔城区一广场抓获被告人卢某某,并从其身上扣押一部蓝色华为nova3手机、一部白色iphone手机、一张尾号2600的建设银行卡。被告人卢某某配偶于2020年12月27日赔偿被害人林某甲人民币176500元,林某甲对被告人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卢某某配偶于2020年12月27日赔偿被害人林某乙人民币76000元,林某乙对被告人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谅解书等;2.证人证言:证人卢某某的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林某甲、林某乙的陈述;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卢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辨认笔录;6.其他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扣押决定书、刑事照片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潇湘晨报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