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是所有的美女都是善良的,有的女人披着娇艳的面容,实际上是聊斋中的青面鬼,就等着对方沉醉于她的美貌后,再将其杀害。
本案讲述的是一桩发生在东北的美艳女悍匪为钱残害4条人命的案件。
碎尸案子
1994年9月,佳木斯市的建国路派出所接到一桩碎尸案,经检验,装在塑料袋里的碎尸是人的大腿。与此同时,同市区的其他两个分局也发现了碎尸的其他部位。
经过拼凑后,可以辨认出碎尸来自三个人,一男一女以及一个孩子。因为碎尸缺少头颅,很难确认死者的身份,此案一度被悬置。
1995年的6月,佳木斯市再次出现装在塑料袋中的碎尸,当地公安局对此大为震动,局长下令这桩碎尸案一定要尽快查清。通过对新碎尸的拼凑和检验,虽然没有透露,但是细心的警察还是根据死者的一些体态特征和左手腕的疤,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漂亮女友
死者姓董,死前仅33岁,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干警,离异。据死者父亲和邻居的反映,董某新交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大概失踪时间是在五月末到6月初。警方几经辗转调查,终于在一家婚介所找到了董某女友的信息,她叫任秀娥,和董某经媒人介绍后同居在一起。如果不是董某的死亡,两人估计就要安排婚事了。
正当警方对这个任秀娥的身份一无所获时,东风区有一个老太太竟然主动说她认识画像中的女人,这个老太太还不是本地的,她是从外地来此探亲的,这可真可谓是无巧不成书。老太太反映,这个女人叫马艳红,28岁,是桦川县人,1993年离的婚,人长得漂亮,就是心眼忒多。
催命存折
董某的父亲提供了一点,他说儿子董某有一张存了2万元的存折,如今找不到了。警方猜测董某的女友任秀娥,也就是桦川的马艳红,一定是她拿走了存折。果不其然,经过大半个月的各处金融单位的秘密蹲守,贪财的马艳红终于落入了警方的“圈套”。
据马艳红交待,自从她“看上”英俊壮硕的董某后,没过多久就住到了一起,因为对方是干警,加上董某曾经说过他有存款的事,马艳红还是动手杀了他。
动手前,马艳红提前准备好安眠药,将其下到啤酒里哄董某喝下,趁着他昏昏欲睡后,用厨房的菜刀将其熟练地分解。
致命租客
除了这桩案件,1994年9月的一男一女以及一个孩子的碎尸案,竟然也是出自马艳红之手。当时,离开桦川县的马艳红单枪匹马来到佳木斯市做买卖,但是几乎赔光了钱,只能打起有钱的房东一家人的主意。
房东叫徐学礼,他们一家都是和善的老实人,听到马艳红编造的悲惨遭遇还减免了她一半的房租。但是马艳红根本不知感恩,一次她故意在房东徐某面前装可怜,引得好心的房东主动借钱给她。
当看到房东从口袋里一抽就抽出厚厚一叠人民币时,马艳红的眼睛都红了!
由于第二天,房东以家人要外出,马艳红打定主意要为房东几人送行,她将买好的安眠药加在酒里,一个劲地劝说他们喝,最后三人喝得昏昏沉沉。马艳红就是趁这个时机,先逃出了家中放钱的地方,拿到钱后,又将三人残忍灭口。担心事发,她将尸体一一肢解后丢掉。
否认杀人
本来马艳红已经承认了罪行,下面就是法院的审判。但是马艳红在第一次庭审尚未进入正题前,就主动大喊冤枉,称自己的口供都是别人逼她承认的。
她的辩护律师当然是向着马艳红的,他以马艳红身单力薄,不可能杀掉魁梧的干警董某,即使董某喝醉了,也应该有挣扎和反抗的迹象,但是现场统统没有。所以,这宗案件尚有疑问,不应结案。
二审的时候,马艳红可能尝到了避免死刑的甜头,她主动提出自己的“同伙”王某,称王某才是主犯。这个王某确有其人,而且不是好人,他身上有命案,目前正在逃亡。因此,有了这个理由,马艳红又可以多活一段时间。
但是法律是公正的,法院的多位机关人员努力找出大量证据,最终证实她和王某根本没有交集,她犯案的时候王某甚至不在本市。
本案总结
从1995年到1998年,马艳红凭着她的狡猾刁钻,成功苟活了3年之久,直到第三次庭审,她才被法庭判处应得的死刑。
回顾马艳红杀人一案,她为钱杀害四人,其中一人还是孩子,何其凶残冷血,其他三人待她不薄,她不仅没有感恩的心,反而恩将仇报,将别人杀死,她的犯罪行为可以称得上是丧尽天良了。
看过此案,我们不禁感叹:人有千差万别,有的人面丑但心地善良,有的人长得如花似玉,内心却是千疮百孔的丑陋。除了这点,还应谨记:
我们虽不能改变自己的容貌,但是可以改变自己的内心,成为一个内心温柔且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