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10月13日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敖某网上扮女子,与他人“恋爱”后诈骗钱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敖某因生性懒惰经常换工作,花钱大手大脚,眼看就要没钱吃饭了,看着别的朋友吃香的喝辣的,敖某不由心生一计,注册了一个微信,又从网上找来一些美女图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假扮美女与网友交往。
2019年7月,敖某伪造“何婷”未婚年轻女性身份与网友陈某确立“恋爱关系”,随后以房租、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陈某共计147646.12元,后陈某要求见面,眼看事情即将败露,敖某直接失联。
敖某从陈某处骗来的钱挥霍一空后,又以“何婷”的身份与网友张某“谈恋爱”,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张某16820元,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张某怀疑被骗,遂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将敖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虚构未婚年轻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谈恋爱,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在微信、QQ等第三方平台交友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仔细核对对方真实身份,切记被花言巧语与“糖衣炮弹”所迷惑,最终掉入以“爱”为名的“陷阱”。同时也警告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法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念头不可有,违法犯罪终将受到严惩。
胡雪 魏小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彭玲
来源:新安晚报